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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用期不为员工缴社保找青岛社保代缴保证不断缴

虽然劳动合同法中规定,公司应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保,实际上有很多公司并没有严格遵守。这些公司认为,处于试用期的员工是在考核期,是否能成为正式员工还不一定,所以不愿为其缴纳社保;同样在员工看来,如果在试用期去追究社保的问题,很有可能就丢了来之不易的工作。

试用期不为员工缴社保找青岛社保代缴保证不断缴

用人单位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,但如果公司表明不会为你缴纳社保,你又很想要这份工作的话,就要另寻他法确保自己的社保不断缴。因为社保断缴的影响是很大的,会影响到我们医疗报销、生育津贴、养老退休金等的领取,也关联着我们落户、买房、各种福利补贴的领取。

想要保证自己的社保不断缴,有两种方法。一是自己缴纳。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社保,需要带着相关证件去当地的社保局自行办理,不过这个缴纳的范围一般有限制,最好在户口所在地缴纳。所以如果是青岛本地人,可以自行缴纳。

而是社保代缴。相比个人缴纳社保,找青岛的社保代缴公司更专业更省心,没有户籍限制,外地人选择社保代缴是很方便的,不过青岛本地人大都也找社保代缴,主要是省心,限制也少。

法律有规定,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,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。如果不想自己的社保断缴,可以争取一下,让公司为试用期的你继续缴纳社保。若公司执意不缴,可以考虑找青岛当地的社保代缴公司,以维持自己的社保不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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